早就接到《电脑爱好者》的邀请,来参加他们组织的一个嘉宾讨论栏目。此次讨论的主题是有关IT厂商的产品质量和用户维权。在谈的过程中,大家更加感兴趣的是IT厂商的危机公关能力和公关策略问题。
总编辑高翔老师非常地健谈,各方面的看法也都非常精到。来自公关战线上的谭总,从他的角度来讨论了几个著名的公关案例,当然,这里的著名是指的所涉厂商的著名。这些案例有成功者,也有失败者。
谭总最终把公关的成败原因归结到了:命运。
我的总结发言还是离不开老本行,希望大家在维权的过程中,要依法;IT厂商做危机公关时,也不要超越法律的底线。
讨论会后,大家在电脑爱好者的前厅合影,可惜目前我还没拿到照片。
2006年7月25日星期二
《电脑爱好者》座谈讨论--有关IT厂商的产品质量和用户维权
2006年7月17日星期一
网络自动服务的归责原则
近几年,网络服务提供者经常成为被告。有的案子能够免责,而更多的案子则被判定败诉,大家都在议论,网络归责的原则到底是什么?
其实很简单,从众多最高人民法院的大法官、法学高等学府中的老教授的言论中,我们不难总结出来。我国对于网络归责,还是坚持"过错责任"原则。
但是,与传统的过错责任不同的是,网络上的过错界定更加复杂。比如说,我是一家BBS网站,有人在我的论坛内发布了侵犯他人名誉的贴子,我是否有过错?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呢?
判断互联网站有无过错,目前我国实行的是"技术可能、经济许可"的判断标准。也就是说,如果避免侵权结果的出现是从技术上可以实现的,并且经济代价也不会过于高昂,而这种侵权结果却发生了,那么,这个网站就是有过错的。
举个例子,如果有人发了一个贴子上面写到:"张三智商只有70"。张三不满,起诉到法院,要求网站赔偿精神损失。这时网站对于这段言论是没有过错的,因为网站没有权利和能力去判断张三的智商到底是不是70,如果要求网站去审查张三是否智商70,从技术上来讲,网站无法取得这个数据;从经济上来看,显然代价过于高昂。
但是,如果这段话变成了"张三是个傻瓜",网站的过错就相当明显了。因为任何人都知道傻瓜是个贬义词,××是傻瓜是一句骂人的话。
一个真理,给创业的IT人
有几个做IT的朋友,问我如何看待网络产业的法律风险。我立刻告诉他,在网络行业中,法律风险越大,你可能赚到的钱也就越多。
这个看似谬论的看法,是有理论根据的:
首先,IT产业的进入门槛并不高。换句话说,只要有资金,技术和点子都是可以买到的。因此,你会发现那些法律风险小的IT项目,早就已经被IT民工们占据得水泄不通。只有那些风险非常大的项目,由于担心无法处理法律风险,别人不敢擅自进入,那些胆大的进入者才可能有暴利可图。
其次,相对于法律风险小的项目,网民更愿意为风险大的项目买单。因此,当那些良民还在免费"积累人气"的时候,早有人在大把大把的收钱了。
当然,做风险大的行业可以迅速赚到钱,但是,也很可能第二天就关门大吉。这就看谁把握法律风险的能力强,谁能够看得清法律的边界线了。
海淀法院的李东涛法官出过一本小册子,题目就叫《勘测互联网的边界线》,建议大家去读一读。
2006年7月8日星期六
学会总结,才能进步
各位同事,
由于近期工作安排较忙,同时,也由于我们办公环境的扩大,召开一次全体的学习会议已经不太容易了。所以,我们今后可能会更多地使用现代科技来沟通,例如电子邮件、IM工具等。
这段时间以来,我们的工作取得了不错的成绩,得到了客户满意的评价,这与大家的共同努力是分不开的。但是,我们不能居功于目前的成绩,骄傲自满。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们自己的不足,并努力改进提高,这样,我们才是一个不断发展的团队。
因此,我主要谈我们需要努力加强的几个方面:
1.注意总结所承办案件过程中的经验教训,才能进一步提高
案件无论成败,都会给我们提高的机会。对于胜诉的案子,我们在总结我们胜诉的经验时,不仅要注意到我们被法官或仲裁员或行政官员支持和采纳的主张,同时也要注意到那些没被采纳的主张。例如,在我们最近刚刚胜出的mbti域名案中,部分意见是未得到专家组采纳的。那么,专家组为什么没采纳?到底是我们的意见正确还是专家组意见正确?在我们以后代理此类案件时,如果我们作为投诉人或被投诉人,如何运用这些原理?这些都值得我们去深入研究。
另一个例子,我们之前代理被告的一个案件,法官认为原告的管辖有问题,因此要求原告撤诉了。表面上看起来,我们轻松地胜出了一个案子。但是,我们是律师,我们应该有自己的判断。我们应该立即考虑一下:按照法律规定,这个案子到底是否有管辖的问题?如果我是原告,在选择管辖法院时,我选择哪家?作为此案被告代理人,我如何运用管辖问题做文章?
从某种意义上说,会不会总结经验和教训,决定了一个人是否能够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不断提高,是否能够从普通律师上升为大律师,甚至大师。
2.充分准备,严肃对待
我们要充分地认识到,虽然某一个案子仅仅是我们全部工作的一个部分,但是,它却有可能是客户的"身家性命"。因此,对于每一个案子,我们都要认真研究,充分准备,严肃对待。
我经常跟大家强调,案子要"熟",不仅包括对案件的具体事实要熟悉,而且要对案件的法律关系要熟悉,甚至,要对庭上可能会被问到的问题有充分的预见和准备。
在庭审中,法官无疑是处于最主动地位的。但是,我们完全可以通过对案子的熟悉,在庭中争取主动地位。对于具体的案子,法官能够问到的问题只有那么几个,仅仅是换几种问的方式而已。我们对此有充分准备后,就不怕法官的"突然袭击"了。
3.借鉴同行的经验教训
律师行业是比较特殊的,你的几乎所有活动都具有对抗性。尤其是在诉讼案件中,我们往往是和同行进行近距离的对抗。这种对抗的结果是,我们不大可能双赢,对于我们胜出的案子,我们的同行在忍受失败。对于我们失败的案子,我们的同行正在总结他们的胜利经验。
所以,我们不妨经常换位思考一下,如果我是对方,我有哪些经验?我有哪些教训。这样,我们对于一个案子,就会有双倍的收获。
另外,对于同行的借鉴,还在于学习他们的可取之处。例如,上周的一次开庭,使我对律师的"能吃苦"有了新的认识。
在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开预备庭时,这位深圳律师发现自己的一个重要证据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。(这是他案件没有做"熟",这是不可取的)在离正式开庭仅有两天的情况下,这位深圳律师立即飞回深圳,第二天做完公证,又当天飞回北京。
要知道,这位律师已经四五十岁了。在短短的二、三天内三次飞行于深圳北京之间,还成功地做完了一个证据保全。
不管这个案子最终的结果如何,我都对这位律师的敬业精神表示敬佩。并且希望大家能够在他身上学到东西。
今天就写到这里。我们随时交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