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的blog平台地址:http://www.lawyer8.com/blog (于国富律师的blog)
此前,我曾经在新浪、搜狐、donews、MSN、blogchina、blogcn、daqi、chinabyte等诸多BSP"客居"过。但是,这些BSP必竟也有自己的商业利益考虑,不是在你的blog上面放置一个广告,就是把你的某些方便发布或浏览者的功能给屏蔽掉。
近来,听说新浪等BSP甚至屏蔽了外部对图片的引用。
我个人认为,blog之所以被称为Web2.0,应当有它的道理。如果BSP开办blog的目的仅仅是为了免费地使用他人提供的内容,提高自己的浏览量的话,他们已经在web1.0的时代就这样做了。
Web2.0的精髓应该在于它的RSS订阅功能、在于它的共享便利性、在于它的内容原创性和草根性、在于它的可移植性。但是,这些特性无疑与BSP的利益是相悖的。正是由于这个原因,BSP们做出来的Blog平台已经不是真正意义上的blog。
搭建自己的blog,恐怕是追随web2.0足迹的必然途径。
--
于国富 执业律师
北京市盛峰律师事务所
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22号中科大厦B302-303
邮编:100080
电话:+86 10 51280101
传真:+86 10 8580 4926
电邮: ygf@Lawyer8.com
博客:http://feeds.feedburner.com/yuguofu
本邮件可能载有机密内容,非指定收件人请勿打开、复制本邮件或依赖本邮件的内容而采取任何行动。若误收到本邮件,请立即通知发送人,并删除本邮件及其附件。
没有评论:
发表评论